【万维家电网报道】记者从海信电器了解到,持续持股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海信电子,护盘海信获股7月2日增持公司股份4873403股,电器东增占公司总股本0.37%,维网现总持有3.97%。家电基于维护公司股价,持续持股海信电子拟在未来12个月内以自身名义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护盘海信获股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电器东增2%。
增持后,维网海信集团及海信电子持有公司股份合计5.80亿股,家电占公司总股本的持续持股44.4%。同时海信电子承诺,护盘海信获股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电器东增公司股份。
公告全文:
2013年7月2日,维网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海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信集团”)的家电一致行动人青岛海信电子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信电子”)通知,海信电子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13年7月2日,海信电子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48734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
增持前,海信电子持有公司股份470173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增持后,海信电子持有公司股份518907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7%。
增持前,海信集团及海信电子持有公司股份合计5752583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03%;增持后,海信集团及海信电子持有公司股份合计5801317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4%。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维护公司股价,海信电子拟在未来12个月内以自身名义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海信电子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海信电子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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